东宝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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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根据2021年5月26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17个实施主体进行验收,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现将项目实施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映。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12号
监督电话:0724-6065711
附:荆门市东宝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补贴明细.xls
东宝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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