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王祺扬赵少莲等出席 汪在祥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涛当选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亚锋当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前华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早阳李文震刘国芳陈实雷华唐承凤刘克雄当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震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泽春当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月9日下午,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荆门剧院举行。会上,汪在祥当选为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涛当选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大会执行主席王祺扬、赵少莲、汪在祥、刘富国、陈前华、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何永斌、江稳、周俊杰、陶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领导李涛、张尚贵、丁岱、刘亚锋、黎磊、徐莉、梁早阳、李文震、何平、刘振军、刘国芳、陈实、雷华、唐承凤、刘克雄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何震、周泽春、刘建清、许明轩、朱亚东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本次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刘富国主持。会议应到代表3***名,请假9人,实到355人,到会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随后进行大会选举。在经过检查票箱、分发选票等程序后,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照会场划定的区域,先后依次到指定的投票箱进行了投票。
计票结束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了总监票人关于计票结果的报告,并确认选举结果。
会议确定汪在祥、李涛为当选人向宪法宣誓领誓人。
接着,大会复会。在总监票人宣读了候选人的选举得票情况后,会议宣布了选举结果:汪在祥同志当选为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前华、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同志当选为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何永斌同志当选为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朱亚东等33名同志当选为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李涛同志当选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梁早阳、李文震、刘国芳、陈实、雷华、唐承凤、刘克雄同志当选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亚锋同志当选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何震同志当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泽春同志当选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有关要求,大会举行了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根据相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宣誓仪式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进行。(记者邓显军 章辉 罗文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