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百隆橱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百隆橱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百隆橱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百隆橱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百隆橱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大道北493号F3厂房 |
环评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大道北493号F3厂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158.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12.7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用喷漆板和橱柜的生产,年产家具用喷漆板21000张,橱柜300套。项目员工人数26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板材开料、砂光和机加工产生的木工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底漆和面漆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及封边、底漆晾干和面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板材开料、砂光和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底漆和面漆喷涂工序产生的漆雾,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底漆和面漆喷涂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封边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木工粉尘、包装固废、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废物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木工粉尘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包装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废物交由相关部门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漆渣、废原料桶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核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VOC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121t/a(其中有组织:0.056t/a;无组织:0.065t/a)。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