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汕市财教〔2020〕29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7号),现下达欠发达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共191,445元(具体金额详见***1、2)。该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标准不低于小学生180元/生·学年、初中生不低于307.5元/生·学年。
二、请各区尽快将资金下达到用款单位,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同。
三、各地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1、2020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2、2020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明细.pdf
汕头市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