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内外研修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73号)精神,现就开展选拔2019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内外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应为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身体健康,能承担较为繁重的研修任务。其中,申报赴国(境)外研修人员应能达到使用外语与外国同行正常交流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基层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组织推荐。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合格的材料签署意见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人选确定
(一)申请赴国(境)外研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专业研究与成果,赴国(境)外研修的必要性及预期目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派人选,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选人员名单。
(二)申请赴国内研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赣人社字〔2016〕145号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申报人员与研修单位对接的基础上,下达国内研修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赴国内和国(境)外研修人员,均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方法: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管理员登陆专家综合业务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jgl/)创建本单位申报人员账号。申报人员使用本人申报帐号登陆江西省人社厅专家综合业务申报子系统进行申报(个人申报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jsb/)。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管理员登陆系统审核申报人员资料。省直或中央单位下属单位没有管理员登陆账号的,与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管理员联系创建,设区市以下单位没有管理员账号的,按隶属关系与同级人社部门专技科联系创建。
3.各设区市人社局、各省直主管部门(中央单位)人事处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完成对申请赴国(境)外研修人员的材料审核与提交工作。(提交前,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外研修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后再次上传至系统)。
4.申报赴国(境)外研修的人员,应按照格式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佐证资料(需上传的佐证资料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研修邀请函或其他形式的对方同意研修访学的函件)。
5.申请赴国内研修人员,请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网上申报与审核提交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对选派赴国(境)内外研修的人员给予资助,其中,赴国(境)外研修人员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10万元,赴国内研修人员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2万元,不足部分均由所在单位配套解决。资助经费及使用管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73号)执行。
(二)赴国(境)外研修人员享受资助资格到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研修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申请核拨研修经费应提供对方邀请函、已办理签证、行程与预定机票、与单位协议等资料。
(三)研修人员应按规定的研修时间要求完成研修任务。国内研修人员研修时间实际不足4个月的,不予拨付研修资助资金。赴国外研修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予拨付;已拨付的,由选派单位追回研修资金。
(四)“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研修访学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的优先推荐条件,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联 系 人:省人社厅专技处吴霆,电话:0791-86386317
技术支持:胡老师,199****317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