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开展201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1〕6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长效机制,使“春暖行动”制度化
各地要紧紧抓住当前经济持续向好、农民工需求量大幅上升的有利时机,联系我省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春风行动”,整合力量,协同推进,组织好活动,建立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春暖行动”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规化。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向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推进,力争使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和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巩固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重点督导,解决突出问题
各地要将建筑、采矿、制造、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园林绿化、道路和水利修建等行业作为“春暖行动”的重点范围,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春暖行动服务队”,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通过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企业不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全省“春暖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春暖行动”领导小组,由刘滇鸣副厅长任组长,厅劳动关系处、农民工服务指导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劳动关系处,办公室主任由劳动关系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春暖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地也要层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春暖行动”在组织上得到落实。
各地要认真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具体行动方案,分解落实“春暖行动”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春暖行动”的工作动态情况,请向《江西劳动关系动态》投稿。“春暖行动”结束后,请各地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区“春暖行动”的实施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本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及工作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厅劳动关系处(同时发送电子文件)。
联系人:郭添红
联系电话(传真):0791-6386365
电子信箱:gxc@jxhrss.gov.cn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