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大鹏安置点二楼消防及安全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救助站就其大鹏安置点二楼消防及安全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必须参加踏勘并领取由采购人出具的踏勘回执证明。
1.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大鹏安置点二楼消防及安全实施改造工程。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房(请自备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版)。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被授权人提供本人社保证明(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通过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5.踏勘地点:深圳市大鹏布心村工业大道8号工业园A栋(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大鹏安置点);
6.踏勘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必须准时达到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13日下午15: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30。
9.开标地点: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房。
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联 系 人: 傅振宇、李鹏(报名)、欧佩芝(踏勘)
联系电话: 25832771、82485314、8431-8475
传 真: 25832771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