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确定四项重点
(一)认真落实减排各项举措。推进工程减排,对已建成的3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垃圾处理厂要确保正常运行,在建的1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垃圾处理厂要加快进度。督促省政府挂牌督办5家企业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推进管理减排,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企业内部环保监督机制,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加强治污设施监管,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产性粉尘和烟尘超标排放,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结构减排,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无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对多年治理无望、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如中和水泥厂)要依法予以关闭,严防死灰复燃。(二)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重点,着力实施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全力改善水体水质,确保水环境安全。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推动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的强大合力。今年,重点完成化成等4个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年底前投产运行。(三)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城市为中心,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粉尘、扬尘、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监管,合理划定城市功能区,搞好产业和商业布局规划,积极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生活环境。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四)严密排查涉重金属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力争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