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635亿元
在中央宏观政策刺激下,兴仁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投资作为拉动内需保增长,壮大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引擎;以多项强有力的措施,力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提速,强力支撑了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1-10月份,全县共有投资项目110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635万元,同比增长51%,完成今年全县目标任务的83.5%。
今年以来,兴仁县积极抢抓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机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项目,抓项目、争项目、抢项目,及时编制农林水利、交通、生态环境、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137个,动工建设110个,项目争取取得实效,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提升,为增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保证全年固定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兴仁县还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投资的顺利推进。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制。将今年的重点项目及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投资分别按各副县长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明确责任部门和配合乡镇,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真正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公示制。对各副县长所抓的重点项目投资完成进度,全部列出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和阶段性进度,在县电视台、《兴仁报》、锦绣兴仁网站、县政府公开栏和项目建设点进行公开公示。建立投资进度督查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到一定的时期内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向外界公开报道完成情况,进行舆论监督,督促进一步抓好落实。建立投资监督制。在新闻媒体、项目建设点等公布项目建设情况及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建成效益等,并在有关媒体上开设专栏,进行***报道,扩大群众知晓率,接受社会、群众、干部和舆论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表态发言制。对投资推进力度不够、工程进度不理想的,分管副县长不仅要在县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向干部职工作出说明,还要在新闻媒体上、项目建设村组向广大群众作出说明,并作整改表态发言,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项目建设和投资不能顺利完成、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将追究分管领导及部门、乡镇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责任倒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提请县委研究处理。
由于机制完善,措施有力,工作扎实认真、力度大,1-10月份,全县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635万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602万元,同比增长176.8%;农村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2483万元,同比下降75.0%。从行业看,采矿业完成投资60499万元;房地产业13281万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完成完成投资11588万元;水利、农林牧鱼业完成投资3961万元;燃气和水的生产及供应完成6387万元;教育完成投资2892万元;分别占投资完成总额的45.3%、9.9%、8.7%、7.7%、3%、4.8%、2.2%。从规模看,今年施工项目110个,比上年同期增加54个,其中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68个,完成投资108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占投资完成总额的81.1%。从资金看,资金到位较好,前9个月,资金到位137215万元,到位率103%,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投资重点向基础设施和第二产业倾斜,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8176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73350万元。这些固定资产投资,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社会环境,也将对兴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