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三男子阻碍执行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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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兴仁县法院依法对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王天福、王权顺、王权民三人进行拘留。
兴仁县法院在受理了郑明秀申请执行王权方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后,多次寻找王权方履行赔偿义务都未找到。兴仁县法院干警便多次委托王权顺(系王权方之弟)做其思想工作并递送传票,王权方均不到庭,也不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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