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县将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销售电价由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三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分别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价格(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生活用电价格;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指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是指除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用电价格。(县物价局 张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