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亿元企业债券成功发行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省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经过努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012年企业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1023号),同意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3亿元企业债券。
此次发行债券所募资金9亿元用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和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无担保,由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债券发行对进一步推动西宁市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西宁城市形象意义重大。
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全省农产品流通;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奠定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基础,对公司长远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外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