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借名买房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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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近日,新北法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借名买房纠纷案件。2014年,原告以被告的名义在我市国宾花园购买了的一套商品住宅,为此原告支付了首付款64万余元及相关费用,至今已向银行实际归还贷款24万元。现被告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被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无效。经过审理,原、被告及第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协助第三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返还原告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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