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就文物保护办法修订工作组织开展省内立法调研
为了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做好《青海省实施〈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至4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组织相关人员赴海东地区平安、乐都、化隆、循化县、黄南州同仁、尖扎县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洪水泉清真寺古建筑、柳湾彩陶博物馆、甘都镇民国时期建筑、街子清真大寺、郭麻日古城、昂拉千户庄园等各种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参观了彩陶、手抄古兰经、唐卡等珍贵文物,了解了所到地区文物保护的现状。在乐都县、循化县、同仁县、尖扎县进行的座谈会上,有关部门和专家代表介绍了当地在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经费、人员、培训、安全防控、文物展览及保存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发挥群众性保护组织的作用、如何协调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如何加强我省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如何开展文物保护执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着手研究调研中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