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旅游局出台新政宾馆评上5星级重奖200万
西宁市出台新政,对新评定的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建成新开业的加盟或直营全国知名连锁酒店和本土连锁酒店,从市旅游发展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高达200万元。
为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基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鼓励支持我市各景区、宾馆进行提升改造,鼓励支持省内外客商在我市投资开发建设景区、星级宾馆,加盟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切实提高我市宾馆、景区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推动旅游业全面转型升级,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宁市旅游饭店和景区奖励意见(试行)》。
奖励扶持标准具体为:
●对新评定的国家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从市旅游发展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奖励200万元,4A级奖励100万元,3A级奖励40万元。同时,对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3A级以上(含3A级)标准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旅游景区,项目银行贷款总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贴息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标准为:只对当年贷款金额给予80%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每年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评定的国家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旅游饭店,从市旅游发展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五星级奖励200万元,四星级奖励100万元。同时,对按《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标准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旅游饭店,项目银行贷款总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贴息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标准为:只对当年贷款金额给予80%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每年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建成新开业的加盟或直营全国知名连锁酒店和本土连锁酒店,从市旅游发展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单店奖励30万元。同时,对已签订全国知名连锁酒店和本土连锁酒店加盟合同并按其标准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宾馆,项目银行贷款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贴息补助年限不超过两年,具体标准为:只对当年贷款金额给予80%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每年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连锁酒店,可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