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召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培训会
9月25日下午,黔西南州工商局、黔西南州消费者协会到普安县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培训会,全县52名消费维权工作站人员、企业个体商户代表、农民代表、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消保股人员在县工商局大会议室参加了培训。
《消法》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热点问题做出了大量新的规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会上,州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雷兴萍用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解了新消法的内容,针对实际工作中消费者遇到的霸王条款、网购维权难、退换货难等问题,对新消法修改后的亮点进行逐一释疑,对新消法中个人信息保护、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欺诈“退一赔三”、“霸王合同”“霸王条款”无效、经营者举证、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等规定进行重点解读。
此次培训,使参会人员对于新消法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与认识,从而引导消费者运用新消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正确面对新消法带来的压力,进一步树立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