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高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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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高考临近,为减少噪声干扰,给考生营造安宁、和谐的考试氛围,晴隆县政府下发公告, 于2013年5月16日至6月10日,禁止在县城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该县要求,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告规定,严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遇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确实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需书面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在规定时段内燃放。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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