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安排部署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兴仁县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省、州积极适应扶贫攻坚新形势,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是对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织牢群众生活最基本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兴仁县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明确了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救助范围、对象、标准、发放方式,并对实施步骤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全面建立实施粮食救助制度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建立公开、公正的救济粮发放机制和渠道。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尽快在全县全面建立起标准合理、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与农村低保等有关制度相衔接的粮食救助制度,确保在6月底前将第一批救助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二是要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的流程,确定救助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三是按照《兴仁县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实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救助范围,将粮食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的比例控制在2.5%以内。四是结合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对所有农村低保家庭的入户核查工作。五是民政部门要对上报缺粮户进行审批,同时确定救助对象及发放数额,并及时筹集救助粮食。六是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药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七是各乡镇(街道)在6、7、8月按特别困难户、中等困难户、一般困难户分批将救助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让救助对象吃上放心粮。
胡雨生强调,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低保缺粮户群众的基本生活,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一定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确保在今年6月份将第一批救助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会议还对该项工作作了业务培训。全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县民政局、审计、财政、发改、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