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社区消防花胡英受贵州省人民政府表彰
3月19日,贵州省2015年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7号楼1楼第1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会议对贵州省第二届“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黔西南州普安县盘水镇南湖社区志愿消防队队长胡英代表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前往贵阳主会场领取奖。
会上,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谭效东宣读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二届全省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政府副省长孙立成、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玉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吴晏平等主席台领导现场进行了颁奖。黔西南州普安县盘水镇南湖社区志愿消防队队长胡英等3人被表彰为贵州省第二届“119消防奖”先进个人。省政府领导现场为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杯。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消防公益精神、践行全民消防行动中发挥榜样和引领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认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高贵品质,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事业,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为南湖社区的一名干部,胡英在经历了火灾之痛后,决定组建自己的志愿消防队伍,在她的努力下,2011年9月,她多方筹资,组建了由8名队员组成的“南湖社区志愿消防队’和10多名老人组成的“夕阳红消防宣传腰鼓队”,并购买了消防救生服、机动水泵和摩托车,在社区建了十多个消防小水池和建社区消防办公楼,设立社区消防安全网络化办公室,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胡英根据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对全年消防工作进行了分解,制定了消防工作方案,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亲自带领社区志愿消防队员和夕阳红消防宣传队员深入社区商铺、居民家庭、单位场所、学校幼儿园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鼓励社区有条件的家庭配备灭火器材、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还积极参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2014年,胡英共组织南湖社区志愿消防队员深入1500余户家庭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共发现乱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小孩玩火、家庭插座超负荷工作等火灾隐患400余处,喜欢30余户家庭配备了灭火器和安排了火灾独立报警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12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通过努力,南湖社区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在消防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表彰,被评为贵州省第二届“119消防奖”,全省仅有4个集体3名个人受表彰。
胡英受到省政府表彰,为黔西南州消防工作争得了荣誉。她表示将以此次受表彰为新的起点,继续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