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月26日,沂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传新出席并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宝庆、何剑明、苗希峰、吴桂枝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聂玉彬,县法院院长满祉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拟任职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接受有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呈事宜;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表决确定了2016年专项工作评议部门;进行了人事任免。
刘传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总体安排,积极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刘传新在讲话中指出,表决确定的10个被评议的部门要以迎评为契机,认真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专项工作评议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确保评议活动顺利进行。新任命的同志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自身修养,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按照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沂源,着力推动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民生改善,开创沂源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告
因工作变动,沂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接受徐洪德辞去沂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表决通过。
现予公告。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作磊的历山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徐洪德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教武为县民政局局长;
耿益民为县农业局局长;
高贵明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吕春晖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峰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维刚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教武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张纪军的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耿益民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高贵明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