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表停水收钱安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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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拆表、停水!!收钱、安表! | ||
内容 | 今天看到安然物业告示,自5月1日起,水费收取按照整栋楼的总表缴纳。这是什么意思?分表不管用了吗?必须在1——10号交清,否则就拆表、停水!!然后就是收费、装表!!这是不是在提高就业率呀!!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6538 | 提交时间 | 2014-07-28 15:33:5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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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1、关于总表缴纳问题:自来水公司收费按照《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是以计量水表为收费依据,住宅楼需安装符合《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要求的计量水表(就是所谓的总表),自来水公司和物业公司同时抄验该计量水表,物业公司按该计量水表代业主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和污水费。 2、关于用户分表问题:用户分表达到一定要求才能作为计量水表。 目前自来水公司送水到户是亏损经营,为保证生产能得以维持,保证全县人民用水,同时节约水资源,要准确计量各用户水量。市政府令第71号《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对用户分表做了严格规定(附)。 附:按照《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集中设置”的要求,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分分户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水表。既有住宅照上述要求对计量水表逐步进行出户改造。 供水企业应当参与“一户一表” 工程审图及工程验收。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4-08-04 08:38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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