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记者张月亭)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衡水市饶阳县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和监督问责、考核奖惩等方式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为建设“红色老区、绿色饶阳”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领导上手,明确职责。饶阳县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和细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内容和落实措施。县委书记同9个乡镇区党委和33个县直重点部门“一把手”签订主体责任责任状,纪委书记同19个纪委(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对反腐倡廉6大类53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县级领导责任,明确牵头部门。4月份,饶阳县委要求各分管副职对牵头部门“一把手”开展一次约谈活动,约谈活动使各牵头部门“一把手”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干劲,形成了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监督问责,落实“三转”。为聚焦主业主责,饶阳县纪委将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9个,2014年以来,辞退业务外议事会议邀请37次。他们还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打破区域限制,实行交叉办案和“一案一授权”;充实办案力量,使执纪办案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80%,全县共立结案140件,其中科级案件22件、贪污贿赂案件33件,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为重点,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共检查发现问题56起,发放督办卡11份、整改通知书3份,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通过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4个问题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18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追责并曝光,通过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考核奖惩,细化目标。该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两个责任”考核,考核对象为全县9个乡镇区和33个县直重点部门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他们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本年度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先进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县级大会上作经验汇报,带动全县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对考评落后的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约谈其第一责任人,通过传导压力,促使领导干部将落实“两个责任”转化为自觉行为,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