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第三批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
2020年3月15日
二、营业时间
每日9:00至20: 00
三、复工复业范围
鸣凤镇场镇及青杠村除外,全县服装店、鞋店、珠宝店、金银首饰店、玩具店有序复工复业。
四、复工复业流程及工作要求
按照《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部分服务业营业的通知》(蓬疫应指发[2020]11号)执行。
仍然暂缓复工复业的业态根据疫情适时有序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