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社微报海南人社微课(9月)
海南人社微报“海南人社微课”(9月)
9月13—16日
【政策问答】
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指那几类人?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政策:《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问: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费率征缴有何变化?
答: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并执行国家统一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可根据我省经济产业风险变化适时调整;2022年4月1日起,将全省各类建筑、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项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总造价的 0.65‰,以后可根据基金收支等情况适时调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政策:《海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22〕40号)
问:外籍人员办理社保卡需提供什么有效身份证件?
答:外籍人员办理社保卡需体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优先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社保卡。
相关政策:《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案例分析】老张可以领取多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人员生活补贴?
案情:老张是来自屯昌县南吕镇的一名农民工,今年2月份,老张经劳务派遣公司介绍,来到海口市某重点项目工地务工,并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截止目前,已连续务工6个月。为此,老张想申请务工人员生活补贴,请问,老张能申请多少务工人员生活补贴?
分析:《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明确,各市县可结合本地财政实际,按照在岗员工不少于30人、在岗本省劳动力占比不低于20%的条件,自行确定本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目录。给予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每招用1人给予用工企业补贴200元/月、给予务工人员生活补贴4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
老张已连续在本省重点项目务工6个月,因此老张可以在海口市就业局按流程领取6个月每月400元的务工生活补助。
9月19日——9月23日
【政策问答】
问: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10月起开始缴纳,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全部计入本人职业年金账户。
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问:职业年金基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职业年金基金由四部分组成: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问:职业年金怎样领取?
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问:个人职业年金账户里的钱发完了怎么办?
答:个人账户资金发完后,不再发放职业年金待遇。根据《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125号)规定,选择按照计发月数分期领取职业年金的,每月待遇均按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领取,直至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完毕。
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案例分析】退休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每月能领多少钱?
【案情】
小王是一名公务员,60岁退休时,假设其职业年金基金滚存总额为30万元,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其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那么他每月可以领取2158.27元(=300000元÷139个月);假如小王55岁退休时,其职业年金基金滚存总额为30万元,其对应的计发月数则170个月,每月可以领取17***.71元(=300000元÷170个月)。
【分析】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试。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情况,应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即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 计发月数 | 退休年龄 | 计发月数 |
40 | 233 | 56 | 1*** |
41 | 230 | 57 | 158 |
42 | 226 | 58 | 152 |
43 | 223 | 59 | 145 |
44 | 220 | 60 | 139 |
45 | 216 | 61 | 132 |
46 | 212 | 62 | 125 |
47 | 207 | 63 | 117 |
48 | 204 | *** | 109 |
49 | 199 | 65 | 101 |
50 | 195 | 66 | 93 |
51 | 190 | 67 | 84 |
52 | 185 | 68 | 75 |
53 | 180 | 69 | 65 |
54 | 175 | 70 | 56 |
55 | 170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同样缴费的情况下,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此待遇水平越高。计发月数是一个按照不同年龄计算出的一个基准数值,计算的依据是按照国家的平均寿命得出的。
9月26日——9月30日
【政策问答】
问:办理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港澳台护照除外)等。
相关政策:《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问:《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指那几类人?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相关政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0〕5号)
问:从国有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管理人才其学历、工作经历有那些要求?
答: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调入事业单位的管理人才须聘任在管理六级及以上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当的任职资历。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调入前还应分别具有11年、10年、6年、3年及以上的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相关政策:《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第八条
问:哪些情形不能办理事业单位调动手续?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一)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二)未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三)新录用(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相关政策:《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第十一条
【案例分析】工伤期间因打闹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情】
张某和吴某均是某公司员工,2019年5月4日15时30分左右,吴某进入车间大门刷卡完毕准备离开,遇到等待刷卡下早班的张某,张某开玩笑时用脚轻轻踢了下吴某的臀部,吴某随即返回与张某打闹推揉,因张某用力不当致使吴某失去重心倒地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2019年9月11日,吴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么吴某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分析】
吴某这种情况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本案中,伤害事故虽然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但其发生的原因并非工作原因或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相关,也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而是因张某与吴某因工作之外的原因打闹推揉所致。
因此,吴某这种情况不应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