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近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采取组织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填报基本信息、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市社会应急力量进行了调查和摸底。目前,菏泽市共有社会应急队伍14支,队伍人员总数5412人,志愿者人数20971人。具备城市搜救(建筑坍塌救援、车辆救援、重型挖掘吊运)、山地救援、水上搜救(无动力舟艇操控、动力舟艇操控、无人机搜救)、后勤保障(营地建设、灾民安置、电力应急、交通运输、道路清障、物质发放)等救援保障能力。
在调查摸底中,我市社会救援队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一是缺乏经费保障。目前社会应急队伍救援活动经费基本上靠队员自费,应急科普培训、救援产生的费用较高,社会援助少,队员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办公环境不能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队伍的发展。
二是缺乏系统培训。业务学习培训全是队伍内“传帮带”,缺乏安全机构或安全专家系统性、专业性技能培训,日常训练大多自寻场地开展,训练设施、方法简陋落后,制约着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三是缺少救援设备。专业救援装备缺少,应急救援器材不能与复杂环境相配套,应对特殊疑难突发事件处置易受限制,专业医疗转运设备、装备设施欠缺,面临环境复杂救援时,转运设备应急能力受阻。
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应急、公安、交警、消防等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各种救助力量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优势互补,切实打造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支持力度。合理规划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活动区域,始终坚持公益方向,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使社会救援队伍得到更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支持,开展好各项社会活动。
三是加强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救援队建立自己的训练场地,组织救援专家不定期为社会救援力量开展专业性救援培训。
四是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应急力量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全市应急管理救援队伍数据库统一进行管理,切实发挥社会组织联络广、反应速度快的特点,不断提升我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