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CG2009026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SCG2009026)项目的采购文件,因文字编辑打印的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商务评分表”中内容:
项目 | 内容 | 最高分值 |
经营状况及财务能力(以08年09年财务报表为准)(3分)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 1.5-2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一般,或财务证明资料不齐全 | 1-1.5 |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差,或财务证明资料欠缺没法考证 | 0-1 |
澄清/更正为:
项目 | 内容 | 最高分值 |
经营状况及财务能力(以08年09年财务报表为准)(3分)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 1.5-3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一般,或财务证明资料不齐全 | 1-1.5 | |
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差,或财务证明资料欠缺没法考证 | 0-1 |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电话:0754-889***347 传真:0754-889***34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0月18日
采 购 文 件 澄清/更正 通 知书 回 执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0年10月18日送达的《关于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SCG2009026)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 澄清/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我方同意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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