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校安视频监控线路升级租赁项目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校安视频监控线路升级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440507-201711-055-0022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校安视频监控线路升级租赁项目
三、采购概况及预算:
1.本项目为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校安视频监控及线路升级租赁项目,用户单位为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投标价格:预算人民币1609345.65元,财政拨款;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9345.65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项目范围:包含线路建设、平台对接、安装调试、租赁服务期限内免费保修;
5.质量要求:全新和合格以上,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即完工(因采购方因素和遇雨天、台风等天气而无法施工的除外);
7.服务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及属下80所学校。
四、投标人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装订在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在副本)
3. 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1月28日至 2017年12月0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复查: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电话:0754-87224019
传真:0754-87224019
联系人:蔡***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每个供应商可选择1—2所学校作为踏勘地点,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响应文件文本,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12月05日上午9点30分集合。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投标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施工组织方案(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珠江路23号珠江楼)
8.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4-88831207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04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8楼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83120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
电话:0754-87224019
传真:0754-87224019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邮编:515000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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