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确定2003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力争在解决困难群体就医问题和建立经常性捐助机构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开展“阳光救助工程”和低保承诺服务,落实按实际收入核定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的办法,进一步推动城市低保的规范运作和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争创“阳光救助”服务名牌;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提标任务;建立起我市的低保工作和经常性捐助工作机构,为“一口上下”的救助体系建立工作平台;在李沧区进行“捐助超市”试点,年底在市内四区逐步推开;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进行调查论证,出台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协调理顺救灾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救灾标准化管理意见,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三峡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促进移民和安置地的社会稳定。全面完成我市接收安置第二批三峡移民任务。
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在推进社区服务和理顺两委关系上实现新突破。加强社区组织、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四个民主;搞好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确立社区居委会经费拨付机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发挥各级社区服务中心作用,结合实施“星光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社区服务呼叫网络,实现市内四区便民服务网络资源的有机整合;加快推进三区五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驻地建立居委会和“村改居”工作。做好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总结工作,抓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推进“四个民主”、“两个公开”的落实,逐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及时搞好在乡镇建立政务中心,实行“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工作。
三是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构筑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在社区居家养老机制上实现新突破。继续抓好“星光计划”的实施,力争年内使“星光老年之家”覆盖城市全部社区,为社区居家养老体系构筑有效载体;集中力量抓好“星光老年之家”管理运行机制的研究,确保硬件达标、“软件”到位、运转正常、富有活力;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立居家养老机制奠定组织基础;重视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并切实发挥其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作用;加强机构养老的规范管理;积极探索社会孤儿家庭寄养、城市“三无”对象社会寄养的新思路,将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逐步推向城市社区,探讨社会寄养城市“三无”对象的路子;针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认真研究保障农村五保老人生活质量的措施;在全市每个镇建成一处以农村养老为主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四是加快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和法规建设步伐,力争在强化优待政策落实机制和扩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上实现新突破。强化落实机制,加大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在乡“三老”优抚对象住房、生活、治病等方面的困难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全面加强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和督查,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政策,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逐步达到依法优待;继续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等问题,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加大推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度,完善配套的优惠政策,增强自谋职业的吸引力,力争有新的突破;认真落实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政策规定;尽快制定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面执行《优待安置证》制度,依法解决拒收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指令性安置、政策优待扶持就业与自主择业、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全面推开退役士兵安置“双考”工作,实现安置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八.一”前完成安置任务。
五是加大民间组织管理与培育力度,力争在培育行业协会上实现新突破。加大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力度,把重点放在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上,进一步探索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优先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与入世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使其适应青岛经济特色发展的需要;完善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四级网络,制定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网络制度和规定,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活动;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诚信评估体系,组织首次民间组织诚信单位评定活动;做好社团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广试点经验,建立完善行业性社团的自律机制;在全市推广社区民间组织备案试点经验,实施登记注册民间组织与备案制民间组织一体化管理;开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组织培育管理研究》调研课题的攻关工作,争取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