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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草局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4日发表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5号)精神,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和管理。对外加挂天水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按事权划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编排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林业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排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林业和草原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林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共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科、改革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科。共有局属单位6个,其中,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林业勘察设计队、生态林业基金管理办公室;科研事业单位1个,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自2015年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市林草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老干部和退休职工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市级投资、部门预算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全市林业生态项目、林业产业项目及林业对外开发项目立项、储备和申报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局属单位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造林绿化科。指导全市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林业造林工程规划、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审批、指导督促实施并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建设。指导全市森林旅游、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种苗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资源林政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天然林保护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承办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分解和下达,指导、监督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办理木材加工、经营与运输许可证。指导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实施。

(五)改革发展科。承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管理。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及晋升、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草原管理科。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科。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06.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2289.86万元增加417.05万元,增长了18.21%,主要原因是实行机构改革后增加划转人员及正常晋升工资、奖金、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43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1.66万元,占98.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1.23%;年初结转和结余275.2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36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98万元,占83.6%;项目支出387.35万元,占16.4%;年末结转和结余343.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5.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09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实行机构改革后增加划转人员及正常晋升工资、奖金、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3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5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及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奖金、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21%,主要用于市林检中心油用牡丹引种试验研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7万元,占9.03%,主要用于社保养老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做了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78.48万元,占3.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据实结算的医疗保险支出造成。

4、节能环保支出20.72万元,占0.9%,主要为省林草局下达我局本级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经费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5、农林水支出1914.27万元,占82.04%,主要用于人员和林草业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5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林草工作经费和职工工资、奖金等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04.08万元,占4.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基数增加,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5.9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90.09万元,增长32.98%。其中:

1、人员经费1803.19万元,较上年增加48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奖励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6.7万元,津贴补贴2***.45万元,奖金45.37万元,绩效工资98.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08万元,退休费30.51万元,抚恤金26.71万元,生活补助0.85万元,奖励金394.7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2.78万元,较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97万元,印刷费2.66万元,咨询费0.23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3.62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取暖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1.91万元,差旅费22.54万元,维修(护)费1.92万元,租赁费0.56万元,培训费7.36万元,专用材料费0.33万元,劳务费5.76万元,工会经费10.25万元,福利费15.48万元,其他交通费75.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78万元,较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成本增加。机关运行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97万元,印刷费2.66万元,咨询费0.23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3.62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取暖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1.91万元,差旅费22.54万元,维修(护)费1.92万元,租赁费0.56万元,培训费7.36万元,专用材料费0.33万元,劳务费5.76万元,工会经费10.25万元,福利费15.48万元,其他交通费75.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9万元。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3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提取基数减少。

(具体增减原因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局机关两辆汽车已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局,但由于年度较长手续缺失,资产系统仍未划转;市林检中心一辆汽车因证件丢失无法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仍未下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拨入全市义务植树苗木费。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拨入全市义务植树苗木费。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负责指导和汇总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和相关县区年度涉及的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自评工作。2020年我局市级预算项目7个,下达项目资金56万,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在天水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达的评价任务,由相关的4个预算单位填报完成,报我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财政局农业科和绩效科进行审核。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预算单位7个(包括一级预算单位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自评结果由各预算单位报送我局审核汇总后纸质版上报财政局农业科和绩效科进行审核。我局管理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9项,涉及全市两区五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预算资金43329.9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39215.2万元,省级预算安排1014.76万元,市级预算安排3100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抄送财政局农业科和绩效科。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实施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实施,项目基本能达到预期效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个别指标任务超额完成,通过全年工作目标的高质量完成,林业和草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但是个别单位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造成项目资金下达后不能按期完成等情况。今后将加大绩效结果的应用,对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目标偏离较大,以及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将在以后的项目资金安排上减少或不安排。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7个,当年财政拨款56万元,全年支出47.38元,执行率84.6%。通过自评,7个项目结果为“优秀”。

2、部门管理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管理市对县区转移支付29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43329.9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39215.2万元,省级预算安排1014.76万元,市县预算安排3100万元;当年支出41685.09万元,执行率96.2%。通过自评,有18个项目结果为“优”,11个项目结果为“良”。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国家林草局规划财务司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关于印发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同意,省林草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市2020年林业草原技术推广与示范和森林草原防火两个项目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优”。

根据财政厅要求对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委托第三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林草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自评(汇总).zip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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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9:38:30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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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15. 区纪委在洛浦街召开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法纪教育会议
  16. 广州市南沙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99号
  17. 南沙区举办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18.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19. 大石街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0. 1937
  21. 诚信建设万里行番禺区番禺区钟村街召开信易贷推广工作会议
  22. 番禺区获批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23.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4. 东涌镇天益村开展清洁家园党员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25. 番禺区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毕节市金沙县
  26.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番禺区用人单位招用工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通告
  27. 番禺区普惠性民办学校普法宣讲活动正式启动
  28. 市深规办到东环街开展城中村督导检查
  29. 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端午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30. 化龙镇再生办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店统一灭蚊行动
  31. 清明节期间南沙各拜祭场所平安有序
  32. 南涌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33. 廉政文化社区飘香市桥街康乐社区建立我区首个社区廉政文化园地
  34.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5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35.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36. 南沙车在防疫路上各施所长
  37. 胡泽君推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努力实现新时代审计工作新作为
  38. 6月30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39. 榄核镇再生办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进机关创建绿色生活活动
  40. 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41. 比音勒芬商业综合楼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回执
  42. 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南阳里小学部门预算
  43. 洛浦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44.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采集登记名单(20200827)
  45. 龙穴派出所深入开拓监督途径切实促进警务建设
  46. 小谷围街多措并举做好人才大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7. 区社会组织党委负责人到基层党支部指导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48. 石碁镇积极创建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
  49. 关于2020年度南沙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选房顺序号摇珠结果的公示
  50. 区供销联社机关为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款
  51.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召开2019年上半年全区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
  52. 官坦村市南路边铺位2325号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53. 关于关爱番禺区抗战老兵的建议
  54. 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征集20162017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东涌医院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仪技术需求前期论证材料的公告
  55. 大龙街金海岸社区监察站全力督导助力辖区学校及幼托培训机构复学工作
  56. 广州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10月份排污许可证核定情况的公示
  57. 广州市2021年重阳现场祭扫预约公告
  58. 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下半年餐饮环节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
  59. 区三防办到区供销社开展三防应急物资
  60. 番禺区建设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61. 番禺加强祈福新邨防疫工作筑牢基础社区防疫阵线
  62. 强化臭氧污染防控指导帮扶企业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63. 陈炳华书记带队到桥南街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安全检查
  64.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征〔2016〕95号
  65. 关于实施广州市实行净菜上市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66. 大石街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67.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奖学金资金)的通知
  68. 第二届番禺区中小学生诗词大会总决赛圆满落幕
  69. 关于2019年南沙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70. 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医院部门决算
  71.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南大干线12标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番府〔2019〕51号
  72. 石楼镇召开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工作会议
  73. 新造供销社再生办及小谷围街再生办举办2016年消防安全培训班
  74. ******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75. 东涌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安全检查
  7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8:59:09
  77. 榄核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纪律处分条例
  78. 关于提高番禺区公费医疗经费定额标准的议案
  79. 关于聘请专业法律团队作南沙区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的公告
  80.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购买防盗网玻璃门卷闸门铝塑板玻璃挡雨棚项目监理邀请摇珠通知
  81. 广州南沙开发区2018NJY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
  82.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国土出告字〔2018〕1213号
  83.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大型餐饮企业涉嫌以过期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84. 区妇联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
  85. 政务服务工作简报(2019年上半年)
  8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87. 番禺区加大民生投入着力保障民生
  88. 区民族宗教局开展暴雨防御安全检查工作
  89. 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部门预算
  90. 诚信建设万里行番禺区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91. 石楼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同堂听课活动
  92. 大龙街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
  93. 东环街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94.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单
  95. 大岗供销社开展多雨时节安全检查
  96. 南沙区大岗镇岭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岭东村旧米机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97. 珠江街网格员五一坚守岗位奔走在防疫一线
  98. 十三届区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99. 香港国际授权展开幕内地企业赴港觅走出去商机
  100. 关于解决农村改水工程资金投入问题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