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番禺区用人单位招用工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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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广州市番禺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就业专项资金部分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番就〔2015〕2号)已期满失效,不再实施。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原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过渡、衔接到《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补贴标准按该办法执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通知》(网址:http://www.panyu.gov.cn/tgl/qrlzyhshbzj/content/post_5814781.html)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过渡期内补贴申领工作。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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