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贪图3万元包养费遭抢劫时间来源武汉市新洲区
《武汉晚报》1月15日讯(记者段雯、新检宣、刘丰)网上认识、相谈甚欢、商议包养,待年轻貌美的“拜金女”们千里赴约,等待她们的却是温柔面孔背后的凶恶匕首。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罪、诈骗罪的郭陈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0岁的东北女子小英在网上结识了郭陈。两人在网上交流近一个月,相谈甚欢。某天,郭陈突然提出包养小英,小英竟一口答应下来。经过讨价还价,两人达成了每月3万元包养费的“包养协议”。
2013年11月6日,小英千里迢迢从东北赶到武汉。两人见面后,感觉都挺好,当晚便同往新洲邾城街的一家宾馆住下。11月8日上午,小英提出要郭陈兑现包养费,郭陈谎称要带她去找舅舅拿包养费,把她领到新洲区凤凰镇新大桥旁的一个小竹林。
在竹林中,两人边走边聊。至人迹罕至处,郭陈突然掏出一把匕首,抵住小英的脖子,抢走了她的金戒指和项链。小英半天才回过神,随后跌跌撞撞跑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排查比对,4天后在新洲区邾城街一网吧将嫌犯郭陈抓获。通过深挖,郭陈又交待了另外3起诈骗“拜金女”的犯罪事实。
他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通过网上的租友吧、交友吧,以奶奶重病想看孙媳妇,愿意支付出租费用为由,以高价出租费为诱饵,先后将河南、重庆的三名女子骗到武汉。郭陈先是假意招待,同对方发生关系,还以钱财被盗等借口借钱,钱到手后就玩失踪。在提审过程中,郭陈多次表示这几名被骗的女子“头脑简单又贪慕钱财,被骗财骗色后,又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不敢报案,才让自己有机可乘”。
本月7日,郭陈因涉嫌抢劫罪、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表示,郭陈劫财劫色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几名年轻受害者不务正业、沉迷上网,贪慕虚荣,将自己的青春美貌作为资本,甘愿甚至乐于“被包养”,以换取不劳而获的高消费生活。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她们放弃道德底线、羞耻之心去盲目追求金钱的时候,等待她们的却只能是一个个温柔的“陷阱”。
《武汉晚报》1月15日第14版
女子赴约蚀财失身
《楚天金报》1月15日讯(记者方历娇、彭敦富、段雯、新检宣)网上相识,商议包养,待“拜金女”们千里赴约,等待她们的却是抢劫陷阱。记者昨悉,新洲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罪、诈骗罪的郭某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0岁的东北女子小英(化名)在网上结识自称是富家子弟的郭某,两人相谈甚欢。很快,郭某对小英提出包养要求,两人达成包养费为每月3万元的“包养协议”。
一个月后,小英从东北赶到武汉,当晚便和郭某一同乘车至新洲邾城街一家宾馆共同住下。
第二天上午,小英提出要郭某兑现包养费,郭某以带其去找舅舅拿钱为由,将小英带到新洲区凤凰镇新大桥旁的一小竹林。在人迹罕至处,郭某突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抵住小英的脖子,逼其交出身上的钱财。摘走小英戴的金戒指和项链后,郭某迅速逃离。
四天后,警方在新洲一网吧将郭某抓获。据郭某交代,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他利用同样的伎俩,先后将河南、重庆的三名女子骗至武汉,骗财骗色后“人间蒸发”。
《楚天金报》1月15日第22版
千里赴约竟为包养
《长江日报》1月15日讯(记者李亦中、段雯、新检宣)网上认识、商议包养,年轻貌美的“拜金女”千里赴约,不料等待她的却是凶恶匕首。昨日,新洲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罪、诈骗罪的被告人郭某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家住东北某市的20岁女子小英在网上结识了自称是富家子弟的郭某,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一天,郭某突然对小英提出包养要求,没想到小英竟一口答应,两人达成每月3万元的“包养协议”。
2013年11月6日,小英千里迢迢从东北赶到武汉,当晚便入住新洲邾城街一家宾馆。两天后,小英提出要郭某兑现3万元的包养费,郭某将小英带到一个小竹林,掏出一把匕首,将小英身上的金戒指、项链摘除后扬长而去。小英随后报案。
4天后,警方在邾城街一网吧将郭某抓获。
据郭某交代,他今年24岁,是无业游民,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通过网上的租友吧、交友吧,先后将河南、重庆的三名女子骗至武汉。在将被骗女子的钱财哄骗一空后就人间蒸发。而被骗女碍于“脸面”,不敢报案。
《长江日报》1月15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