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我镇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要求,为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办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利用资源、禁止焚烧、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总体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镇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镇道、村道、社道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力争在2020年,全镇禁烧重点区基本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三、禁烧范围
我镇辖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禁烧重点区域为:场镇区域2公里内;遂广高速路、国道350公路沿线。重点村为:兰草村、立庄村、五家湾村、新月村、桂花村、石柱村、跃进桥村、书楼村、旌忠村、梨树村。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办、广播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秸秆禁烧办姚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对全镇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罚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村委会与各农户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焚烧秸秆;镇成立巡查小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环保办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镇环保办负责禁烧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三凤派出所负责“三夏”“三秋”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镇纪委负责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镇广播站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设立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各级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规定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在“三夏”和“三秋”期间,镇巡查小组,要加大对镇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场镇周边、镇道、村道主要公路沿线两侧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严格监控;各村、社区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秸秆禁烧办要按照“谁烧罚谁”的原则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故意焚烧或焚烧严重的当事人,三凤派出所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镇政府对秸秆禁烧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进行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内容。对责任落实,没有出现燃火点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焚烧面积大、燃火点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督查中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村,发现一起扣减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分0.5分;对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五)采取措施,综合利用。一是加大农作物还田工作力度。各村要做县镇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对不便于机械还田的零星地块农作物,采取就地粉碎、沤肥还田的方式处理。二是加强农作物秸秆青贮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青贮氮化技术,鼓励发展畜牧养殖。三是大力改进农作物种植方式。积极推广机械免耕播种技术、秸秆覆盖保护土壤技术、农机农艺集合技术,降低秸秆综合利用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利用效益。大力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推广秸秆腐熟还田。
(六)及时上报各种信息。“三夏”和“三秋”期间,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