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严肃规范汽修企业标价行为
“有车族”去修车就怕打闷包,担心修车人乱收费、偷工减料甚至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日前上海市物价检查所和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联合发出《关于对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实行监制的通知》,将严肃规范汽修企业的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通知》规定,汽修企业必须在其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出示按规定统一监制的收费价目表和标价签,将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率、零配件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还要提供《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试行)》供查询。汽车维修的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率,可由各汽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可适时调整,但每次调整都需向汽修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经营者上柜销售汽修零配件,应当标明零配件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专项维修业户,对维修服务范围内项目应标示修理工资标准。
汽修的工时单价放开后,其结算行为必须符合市物价局、市交通局颁发的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同时须按照汽车维修价格=工时费(工时单价沤崴愎な倍ǘ睿+材料费〖材料进价牛1+进销差率%)〗+外加工费的公式进行结算。汽修业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多收费,不得以不真实、无依据或者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也不得高于标明的价格结算。
汽修经营者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工时定额标准,市物价检查所和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将按有关法规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