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141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757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141号规划条件
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丽景路以南GM-F-03-03-07A-02-1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F-03-03-07A-02-1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丽景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6693.25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5%、容积率≤1.8、绿地率≥15%,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20〕0141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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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明告〔2020〕757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