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发改价〔2015〕47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发改收函〔2015〕77号)转发给你公司,《高明区物价局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高清互动产品价格备案的复函》(明价函〔2013〕26号)自2015年8月15日起予以废止,请一并贯彻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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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5〕3378号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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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收函〔2015〕77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