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公办学校2016年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一、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报读各学校的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2016年5月5日-5月7日(3天),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第二批次:报读各学校的积分生,即日起至5月15日为预受理阶段,接受咨询、派发申请表;5月16日-5月27日为报名阶段,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到学区划分所在的学校报名;积分生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学区划分见***1)。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读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各类生源申请入学的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镇户籍生(是指申请入读的学生是本镇户口)
需带备学生本人户口簿,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需带备预防接种证明,入学申请表见***2。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下列16类条件之一的,并在我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计生审核表见***3,计生审核指南见***4),可申请政策性借读(入学申请表见***5),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详见下表: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对象 | 基本材料 | |
父母或监护人 | 子女 |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2 | 本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 部队师级或市级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户口簿 | |
3 |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 户口簿 | |
4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变更证明;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5 | 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居住证明;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6 |
引
进
人
才
类 | 本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
7 | 在本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 市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 |
8 |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
9 | 投资贡献类 | 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镇户籍监护人户口簿;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10 |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
11 | 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①房产权证明(一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合同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二手房必须提供房产证。②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12 | 境外群体类 |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
13 |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 | |
14 | 其它类 | 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佛山大市内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镇内依法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2)在本市内依法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且在大沥镇连续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或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或5年营业执照或房产证;2.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注:5年的期限为2011年5月至2016年4月;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15 |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 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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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且居住在本镇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 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居住证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备注:1.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 父母双方和孩子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不需交计划生育证明。
(三)积分生
积分生报名流程及所需资料,可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或索取。
五、入学办理流程
(一)申请凭户籍入学和政策性借读入学者提交完材料后,各学校对报名者情况进行初审,然后镇教育局联同派出所、房管局、计生局、社保局、流管站、经济促进局、民政局、税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各类材料。
(二)招录顺序分别是:
1. 首先安排户籍生入读户籍所属学校。
2. 其次安排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读学区所属学校。如果遇到个别学校学位不足,则采用抽签形式决定学位,并由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调配,不接受调配的,视为放弃学位。
3. 最后安排积分生入读公办学校。在完成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招录后,学校如果有剩余学位,则按“一片一线”、积分优先的原则分两批次录取积分生。积分生录取方法及程序如下:
(1)填写志愿
积分生填写《积分入学志愿申请表》(见***6),与积分材料同时递交。 各片中小学志愿数及可选学校见下表:
片区 | 学段 | 可填志愿 | 可选学校 |
大沥片 | 初中 | 2个 | 大沥中学、许海中学 |
小学 | 10个 | 大沥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城南小学、沥东小学、沥北小学、雅瑶小学、太平成远小学、水头小学、奇槎小学、大镇小学 | |
盐步片 | 初中 | 2个 | 盐步中学、盐步三中 |
小学 | 7个 | 盐步中心小学、横江小学、东秀小学、河东小学、河西小学、平地小学、邵边小学 | |
黄岐片 | 初中 | 2个 | 黄岐中学、海北中学 |
小学 | 10个 | 黄岐中心小学、黄岐中心小学分校、黄岐小学、黄岐二小、六联小学、漖表小学、沙溪小学、白沙小学、泌冲小学、海北小学 |
注:①根据自身意愿,在居住证所在片区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初中各片区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大沥片、黄岐片小学最多可填报10个志愿;盐步片小学最多可填报7个志愿。
②不得跨片区填报志愿;志愿提交后,不得更改。
③入围人员如果因志愿填报错漏,造成未能按志愿录取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家长(监护人)不同意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公示制度
积分入学的志愿情况采用三轮公示制度,公示内容见下表:
公示 | 公示日期 | 公示内容 | 公示时间 | 公示地点 |
第一轮公示 | 6月初 | 所有报名人员的志愿 | 5天 | 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
第二轮公示 | 7月上旬 | 入围人员的总积分及志愿录取情况 | 5天 | 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
第三轮公示 | 7月中下旬 | 补录人员的总积分及志愿录取情况 | 5天 | 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
(3)第一轮取录
①确定入围名单
分别以大沥片、盐步片、黄岐片为单位,对在其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积分生,分中学和小学按其积分从高到低排序,以该片剩余学位数为准,划出积分入围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为入围人员。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三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决定择校的先后,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②录取方法
A、根据片区内的剩余学位数,积分总分高的人员,优先按其志愿录取。
B、入围人员如果因志愿填报错漏,造成未能按其志愿录取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
C、不接受镇教育局统筹安排或不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第二轮录取
如果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学位剩余,则进行第二轮补录,方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5)所需资料及积分标准,可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索取及咨询;如积分不入围,未能安排学位的,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其他说明
1.所有佐证材料截止至报名日。
2.各校招生计划数详见***6,学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见***7。
3.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4.如已经入读小学或初中的,不能重新在我镇公办学校报名入读一年级和七年级。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大沥镇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5526373,85510510,投诉电话:85566045
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大沥镇教育局。
***:
3.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doc
4.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照顾借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指南.doc
大沥镇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