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2015年第三季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材料
今年以来,金湾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全面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抓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1-7月份,辖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20852宗,管事率同比上升129.85%。“双禁”工作查扣违法二轮摩托车4225辆、三轮摩托车166辆,查处泥头车违法2352宗、超速驾驶12380宗、违法停车987宗、酒后驾驶21宗、醉驾13宗,拘留2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查扣违法二轮摩托车上升81.8%、三轮摩托车上升130.56%,查处泥头车违法上升79.68%、超速驾驶上升333.78%、查处违法停车下降31.6%、查处酒后驾驶下降8.7%、查处醉驾数上升85.71%,拘留人数上升47.06%。
1-7月份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宗、死亡5人、受伤41人、经济损失593650元。同期比事故宗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下降37.5%、受伤人数上升36.67%、经济损失上升553.08%。
今年以来,全区通过强化交通社会化综合治理、道路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加强道路事故预防,取得较好效果。主要情况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政府总揽辖区“双禁”综合治理工作。
1、今年2月份,区委、区政府通过调查摸底,总结往年经验,由区政府印发《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双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全区各职能部门,区委、区政府成立“双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区“双禁”综治工作,各镇作为“双禁”工作的主体,成立镇交通安全办公室和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和领导小组领导,主动落实各项“双禁”综合治理措施,各村(居)、企业、学校要对应成立“双禁”综治机构,落实自查自纠、宣传教育等“双禁”工作措施。在辖区构筑了一级抓一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双禁”综合治理社会化管理体系。并于2015年3月27日金湾区组织区“双禁”综治成员单位、所有村委、部分企业、学校召开了“金湾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双禁"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孟繁军就贯彻落实《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双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进行了部署。期间,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习恩民,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亚华亲自到交警大队督导“双禁”工作。
2、加强区“双禁”综治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发挥辖区“双禁”工作专班力量、职能。为加强辖区“双禁”综合治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督导(明察暗访)、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等工作,区政府从区政法委、金湾分局、红旗镇、三灶镇、金湾大队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配备到区“双禁”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金湾大队。从运转情况来看,“双禁”综治办专班发挥了很好的职能作用。
3、强力推进“劝导站”筹建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年内重点任务目标>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4〕382号)、《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4〕226号)等文件精神,全区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导,红旗镇、三灶镇、科工贸信局、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在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全面推开交通“劝导站”筹建工作。现已完成了13个村居、46间中小学幼儿园、109家规模以上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筹建工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发挥单位、企业履行属地责任,发挥“双禁”工作的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强化“双禁”属地责任,推动全区“双禁”工作网格化管理,为全区今后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拓展了另一个平台。
(二)强化打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全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性开展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一是由交警大队不定期与政府综治力量、辖区派出所、巡警、交通执法大队开展多部门,跨警种“双禁”联合整治行动,其中交警大队还在执勤中队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双禁”专业队,常态化开展摩托车违法查处工作。1-7月份,除交警大队每天开展常态化“双禁”整治,各职能部门开展了32次联合“双禁”、“黄标车”“非法营运”违法综治行动;二是结合全区道路违法情况、事故情况分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流动测速仪,在珠海大道、机场路常态化开展超速驾驶违法查处工作;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主要路段以固定岗、机动巡控等方式,大力开展酒驾、客车超员,泥头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违法,重点车辆违法查处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加大路查路检、查违纠患工作力度,进一步净化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三)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区道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8个隐患点,通过各职能部门协作,如今已完成了32个隐患点的整改工作;今年5月份对部分路段的“电子警察”系统、道路隔离绿化设施设、路段路口开设、人行过街设施进行了排查,排查出40多个设施隐患点,现正在调研、整改中。
(四)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得开展。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红旗镇政府、三灶镇政府等各级领导对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对道路设施整改资金的投入大幅增加,广安路、映月路、金海岸大道、金岛路道路,道路通行环境得到改善,促进全区市容市貌提升。
(五)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促进《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办法》实施工作。一是交警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宣传年”工作部署,结合“双禁”工作开展,落实“五进”工作措施,加大辖区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二是各村居、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对社居居民、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体现在“劝导站”工作职责。通过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更好促进《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办法》的实施。
二、主要问题:
(一)摩托车交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多部门共管、多管齐下开展“双禁”综合治理工作,已初显成效。在全部交通事故中,1-7月份全区涉摩事故31宗,造成5人死亡,同期比事故宗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58.33%,涉摩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得到遏制,摩托车道路交通行车秩序有所好转,但在1-7月份全区涉摩事故31宗占全区所有事故(43宗)的72.09%,涉摩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人数占所有事故死亡人数(8人)的62.5%,摩托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仍是事故数据的大头。
(二)摩托车上牌率较低。自2013年10月《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办法》实施以来,至2015年6月份,金湾区注册上牌摩托车3028辆,上牌率为16%,上牌率较低,进度缓慢。
(三)道路建设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目前,我区新建、改建道路在规划设计时,没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没有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没有同步建设便通车,导致道路建成通车安全隐患随即形成。
(四)个别部门在“双禁”综合治理工作中没有落实工作职责,还发现个别油站有给无牌摩托车加油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1、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双禁”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督导各职能部门、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区“双禁”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照《金湾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双禁”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双禁”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加强各行业管理。三是推进辖区社区、学校、企业劝导站建设工作。
2、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抓紧开展治理,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各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都能得到整改。
3、落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宣传年”工作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内重点任务目标”,关于抓紧落实乡镇交管办(站)建设、加快建立教育劝导查纠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办法》的实施,通过制作宣传栏、派发宣传单张宣传相关政策,摩托车注册上牌流程等形式,加大对《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实行摩托车注册上牌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加摩托车注册上牌登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