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做好救助保障让特困群众生活无忧
10月31日,州民政局驻安龙县民政兜底督导工作专班,遍访特困供养人员督导工作在新桥镇拉开帷幕,详细了解我州特困供养人员居住环境、生活状况,同他们拉家常,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基本生活费、护理补贴费发放,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与全国人民共同实现脱贫。
“老人家,你的生活费都按月领到没有?住的房子好不好?生活上还有哪些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的?”
“党和国家的政策真是好,镇里面和村里面的干部经常来我家,我每个月都领到生活费,住的房子很好,有自来水用、有水泥路到家门口,我还发动大家都把环境卫生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现在没有什么困难。我种有土地,今年收包谷籽300多斤,争取以后不要国家钱了。”家住义龙新区新桥镇荷花村四组的特困供养人员,67岁的朱仕海高兴地说道。
特困供养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近年来,我州民政部门切实履行民政“兜底一批”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关注困难群众中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将采取不定期、随机抽取对象走访,力争遍访督导工作全覆盖,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护理补贴等各项民生资金发放到位,特殊困难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脱贫。截至10月31日,全州特困供养人员5710人,前三季度共发放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补贴4602.99万元。基本生活费按照所属县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每人月基本生活费最低是741元,最高826.8元。护理补贴按照所属县最低工作标准和自理能力分类测算,分全护理、半自理、自理三类给予补助,全护理的补助最低工资100%、半自理的补助最低工资的60%、自理的补助最低工资的20%,每人月护理补贴最高是1680元,最低是2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