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作用支持企业平稳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共克时艰,促进生产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若干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先行用地。疫情持续期间,属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永久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对于上述项目,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先租后转”(先租赁后转让)方式使用符合规划的村留用地以及“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国有储备用地。
疫情持续期间,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我区统筹安排,并优先加快开展用地报批。
对符合供应条件的防疫项目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可就单个项目及时组织召开南沙开发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土地供应方案,优先加快供应。
二、支持临时用地。疫情持续期间,因防控疫情应急需要(包括建设隔离板房、设置检疫设施等)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并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给原土地权属人(使用者)使用;因建设项目施工等复产复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不涉及占用"三区四线"、林地或基本农田的,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期提供土地租赁协议、按期缴纳临时用地相关费用后,可进行信任审批,先行批复。涉及复垦义务的,申请人可书面承诺在3个月内提供复垦方案及签署复垦履约保证金协议后先行批复。
三、支持增资扩产。自有国有用地因疫情防控需要增资扩产,在符合控规的前提下需调整规划控制指标的,无需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可直接按照《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所附控制指标,办理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询控规可通过邮箱(nsdzhy_ghgtj@gz.gov.cn)进行线上办理。
支持企业开展前期设计,可通过邮箱(nsdzhy_ghgtj@gz.gov.cn)申请地形图、市政管网、规划道路、控制标高等基础资料,其中办理测绘业务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可不用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将完成签订的保密协议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四、允许挂牌流程弹性调整。对正在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地,可延长报名、竞价期限,也可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待疫情消除后再按相关规定重新挂牌或继续挂牌。
五、延长出让合同签订及出让金缴纳期限。疫情持续期间成交的用地,竞得人可视自身情况申请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按合同约定须在疫情持续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视自身情况申请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经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按程序签订变更协议,最迟延期缴纳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适当调整履约监管。受疫情影响造成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受让方未按期动、竣工的,视疫情持续期间可相应顺延出让合同约定的原动工开发和竣工时间。疫情期间构成闲置土地的,疫情持续时间不纳入闲置时长。
七、适度延长批复文件有效期。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动、竣工的项目,疫情持续期不计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三旧”改造项目批复等文书有效期。
八、推行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疫情保障项目,可同步办理用地、用林、用海手续,对非核心要件不齐的,可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行审批。
对于新建建筑工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试行“告知承诺信用审批”。建设单位可出具告知承诺书(详见***1)承诺各项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控制要求,即可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规划放线测量,并配合规划部门开展批后监管审查,监管审查意见合格的将核发建设工程审核书及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作为行政许可的***及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依据;不合格的撤销原行政许可并限期改正(具体流程详见***2)。
九、推行零跑动和全流程网办。对于申请、调整或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行政审批业务,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核实等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业务,积极采用“零跑动”模式,其中行政审批业务,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技术审查业务通过邮箱(nsdzhy_ghgtj@gz.gov.cn)申办。办理过程中需协调事项可通过电话、在线通讯工具等进行沟通;办理事项的复函、文书等可采取加盖电子公章模式在线予以发放,或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予以发送;企业、群众需要纸质原件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相关费用由政府支付。
十、推行不动产抵押即来即办。对于因复工复产急需抵押融资的项目,实行即办制,核心要件齐全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加强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切实缩短现场办理时间,指导企业和群众线上递交材料进行初核,提前预约现场办理时间;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可以“依申请”采取EMS邮寄方式送达,相关费用由政府支付。
本文件措施执行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本通知已明确执行期的按通知规定的时限执行。
***:1.关于XXX工程的承诺书(模板)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事项告知承诺信用审批办理流程图
3.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流程指引图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