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以机制探索提升春风行动成效
我州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列单、农户点餐”超市模式、六重医疗保障和“校农结合”等机制,有效提升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的成效。
在部分地区探索实施“政府列单、农户点餐”超市模式,推进精准扶贫。出台因户施策项目实施方案,列出长短结合的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补助标准、程序,推进精准帮扶。帮扶责任人带着项目补助清单与建档立卡户共商,由贫困户从清单中进行选择,以村为单元汇总,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实现了扶贫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资金使用安全、干部廉政安全,贫困户脱贫认可、评估主体评价认可。
在省“四重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六重医疗保障”。将建档立卡人口全部由民政、卫计部门和县级政府按各自渠道资助,确保100%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乡镇、一二三级医院和州外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100%、100%、90%、80%、65%。取消县域内及经转诊到县域外住院的起付线。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起付线从5000元下调至3000元,年支付无封顶线,分段报销;州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分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0%。25类重大疾病不受限。报销不设起付线,不受医保目录、转诊转院、定点救治医院、定额、限额等限制,且多次治疗均按重大疾病比例报销,报销最低85%,建档立卡人口相应再提高5%。医疗救助。建档立卡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该资金由民政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州、县财政按比例拨付,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基本医保再次报销。建档立卡人口住院费用,前述四重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兜底,确保100%报销。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县(市、新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慈善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等,在卫计部门设立医疗扶助资金专户。前述五重报销后,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由此资金给予补助,县域内就医自费费用实行兜底,县域外就医自费费用以90%给予补助。同时,依托人社医保系统,对“六重医保”实行一站式、一次性结算,最大化便捷群众。
在学校探索实施“学校+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和“学校+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深度推进“校农结合”。对相对边远、物流不便的乡镇学校,将学校食堂就近与贫困户种植养殖精准联结,探索走出了一条农民增收、学生受益的双赢路子,目前全州已采购主要农产品数量7568.7吨,采购金额4528万元。我州“农校结合”的探索实践,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全省推广,同时将该做法向教育部上报作为精准扶贫典型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