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项补贴清理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我乡开展“一卡通”检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村“三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高龄补贴)补贴管理不规范,存在特困供养人员同时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去世(迁出户籍)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未及时报停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三项”补贴问题整改,杜绝类似违纪违规情况再次发生,确保管理更加规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开展一次“三项”补贴清理排查工作。望各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深入清理排查整改
为使我乡“三项”补贴规范管理有序,由分管领导牵头,民政办具体负责,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具体抓落实,务必在2018年12月10日前对本辖区“三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对梳理排查出的违规享受对象及时上报乡民政办,并负责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退回财政。若梳理排查工作不彻底,或隐瞒逾期不报的,将移交乡纪委、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二、规范管理,履职尽责,精准执行惠民政策
(一)加强政策宣传。乡民政要进一步加强“三项”补贴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晓申报条件、申领程序、发放标准和规范填报等,确保政策精准执行。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三项”补贴的申报和审查工作,要指导申报对象如实规范填写有关《审批表》,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确保“三项”补贴管理规范,杜绝冒领、漏发、重发和违规领取等现象出现。
(三)严格动态管理。乡民政及各村(社区)要分别建立“三项”补贴管理台账,采取科学便民方式定期对享受对象进行签到,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报停,切实保障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