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区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现将《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 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区公安分局 | |
2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区住建局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区林业局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
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区应急管理局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区人社局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区行政审批局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减税降费”有关政策 | 区税务局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区应急管理局 |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区教科局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 区经信局 | |
14 | 《政府投资条例》 | 区发改局 | |
15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区司法局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 |
17 | 《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8修订版) | 区征拆办 | |
要求 | 1.学法的具体时间以区司法局通知为准; 2.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讲; 3.责任单位应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联系、准备工作; 4.学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可分1—2次完成; 5.学法的方式按照重点条文讲解、案例解读、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