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应急响应
经中国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测和邯郸市气象台、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研判,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0月29日22:00-10月31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防护措施。
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建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3、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4、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5、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7、减少道路人工清扫,加大机扫保洁力度;
8、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9、化工、钢铁、水泥等企业适当调整产能。
通告同时提示了车辆限速区域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