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强化减排措施解除
根据联合会商结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9日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强化减排措施一并解除。全市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月19日白天至1月20日,受偏北路径冷空气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1月21日-22日,受地面偏西风影响,全市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总体有利。
为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9日8时起,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强化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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