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今年以来,大厂回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援助案件112件,同比增长22%,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00多人次,举办专题法制培训2场,大厂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便民措施服务百姓
扩面提效,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5个,向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接受援助申请、办理代理事项;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配合开展调查、宣传,引导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简化流程,推进人性化服务。根据自身发展现状,逐步简化援助案件的审批流程手续。针对相关困难群众,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立即受理;对弱势群体,适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必要时给予***服务;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应当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有其他紧急情况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的,先提供援助,再审查。
优先调解,降低维权成本。推行“非诉调解为原则,法律诉讼为保障”的工作理念,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援助的全过程,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我们坚持‘扩大受援面,降低受援门槛’两个原则,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减轻受援人的经济负担。”大厂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刚说。
关注妇女儿童权益
近年来,大厂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承接、办理、指派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受援的妇女儿童节约法律服务费用6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成“落地临街、柜台式办公”服务场所,中心内设有专门的约谈室,保障妇女儿童的隐私权;开通妇女儿童援助绿色通道,坚持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的“三优先”原则, 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以法律咨询和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的形式,定期到村街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妇女儿童知晓法律援助;依托乡镇、村广播站,定期编辑法律援助宣传专辑,向农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介绍和讲解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
构建调解长效机制
推行非诉调解结案。援助律师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自愿达成协议,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矛盾冲突较大,难以及时调解的纠纷,援助律师则深入乡镇村街、居委会,与村、居委会密切配合,达到化解矛盾纠纷不出村、居的目的。
在援助工作中,中心积极协调全县9个法律援助站,5个援助点,4个社区居委会,对援助调解工作给予及时必要的业务指导。对需要法律咨询的,中心及时给与回复、解答;遇到群众行动不便的,随时安排工作人员***服务,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参与各个专业调委会的调解工作,并与劳动仲裁室、法院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建立长期调解协作机制,形成多方位、全覆盖的调解网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