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进一步明确财政专户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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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县财政局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出台了《蓬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专户管理范围的通知》(蓬财库【2015】2号)。明确了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适用范围:除***、财政部及财政厅有明确要求将该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外,其余专项资金均不得拨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资金具体包括:扶贫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教育专项资金、偿债资金、县级财政报帐管理的项目资金(现代农业项目资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县级重点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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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5:47: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