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县2号橡胶坝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水闸及堤防管理,保障水闸、橡胶坝及堤防的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等有关规定,朝阳县2号橡胶坝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与保护范围:
朝阳县2号橡胶坝管理范围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一定范围的区域:工程边界向上、下游外延不大于一百五十米,两侧外延不大于四十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中型水闸管理范围边界向上、下游延伸二百米至三百米,向两侧延伸一百米至二百米的区域。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开矿、 堆积大宗物料等活动。
(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除执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规定外,还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倾倒土、石、矿渣等废弃物,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2.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
3.开垦造地、修建池塘;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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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县2号橡胶坝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方案。
朝阳县水务局
2023年7月17日
***1:朝阳县2号橡胶坝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