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民盟珠海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在珠海老旧小区改造中重点提高适老性的提案》(第20210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020年,我市被定为国家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之一,并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目前,全市共建成24个镇(街)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16个村(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建216个长者饭堂,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90农村社区的目标。同时,制定《珠海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指引》(珠民[2020]93号),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硬件要求、服务功能及运营能力,并将地面防滑、通道扶手设置、卫生间改造、配备紧急呼叫装置等无障碍设施纳入验收指标,以保障老年人的使用需求。
二、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2020年10月,为做好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帮助我市困难老年人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巩固家养养老基础地位,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0年珠海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珠民〔2020〕118号),明确了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改造内容、资金保障及实施步骤。一是确定实施对象为我市分散供养且有改造意愿的特困老年人;二是明确基础改造和扩展改造两类改造项目共26条改造内容;三是规定每户改造标准不高于3000元,涉及费用由各区(功能区)财政支付,市级财政对各区按40%给与补贴;四是按照确定实施主体及对象、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和组织项目验收等4个阶段有序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专此函达。
珠海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