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象州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9号)。
二、事项名称
象州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
三、申报对象
(1)稻谷生产者补贴坚持“谁种补谁”的原则。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都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
(2)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各乡镇要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3)实施稻鱼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
(4)旱改水的稻田应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达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才可以列入补贴范围。水稻产量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测产,确保补贴的田块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经得起相关部门的审查。
四、补贴内容
对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通过村、乡镇、县级审核,申报面积属实的执行统一补贴标准,一档补贴标准:300元/亩、二档补贴标准:150元/亩、三档补贴标准:22.3元/亩。
五、受理条件
稻谷生产补贴实行补贴面积申报制,由实际种植稻谷生产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才予以补贴。原则上早稻、中稻面积申报在6月20日前完成,晚稻面积申报在8月底前完成。
六、主管部门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七、申报时间
符合本县申报资格条件的,原则上早稻、中稻面积申报在6月20日前完成,晚稻面积申报在8月底前完成。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坪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91302。
石龙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93502。
妙皇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78301。
象州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62186。
运江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81301。
寺村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71301。
中平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74301。
百丈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76301。
罗秀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84337。
大乐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88301。
水晶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2-4386502。
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772-4362210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补贴要向当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