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粮紫云人才公寓面向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启动中粮紫云人才公寓面向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18年12月12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2018年宝安区第二批高层次人才住房配租房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的中粮紫云人才公寓调整为65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中粮紫云人才公寓为宝安区人才安居公司收购的人才公寓项目,属商务公寓性质,天然气未进行铺设,水电费、停车费等费用根据商业标准计收。位于宝安区公园路与新安二路交汇处,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供应房源65套,建筑面积约为90-100㎡的住房。物业管理费为5.5元/月·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已申请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业务,业务办结且已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的高层次人才(详见***1)。
选房排序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规定,在方案实施前(2016年9月13日)提出申请的,选房排序以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确定;在方案实施后提交申请的,选房顺序以受理申请(取得回执时间)的时间先后确定,时间具体到分钟,总体排序在前一类之后。
三、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住房的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应登录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9:00-2019年7月28日18:00。2019年7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
(二)看房、选房签约安排
看房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7日(10:00~17:00)。
具体选房签约安排由宝安人才安居公司组织,请留意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139****1898或185****5016;项目情况咨询:85901853。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签约时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无论其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高层次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高层次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也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评估租金缴交租金。
(五)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选房资格名单排名表
2、网上认租操作指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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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选房资格名单排名表.xls
***2:网上认租操作指引.docx